钛管及钛合金管的规格及允许偏差

1.钛管材外径及其允许偏差

可生产的外径范围及其允许偏差维持原国标,未作变动,其较ASTM B861-06a标准严格,具体见下。

本标准规定的外径允许偏差

外径,mm允许偏差,mm外径,mm允许偏差,mm3~10±0.15 >50~80±0.65>10~30±0.30 >80~100±0.75>30~50±0.50 >100±0.85

ASTM B861-06a规定的外径允许偏差

外径,mm允许偏差,mm3.3~38 +0.397 -0.794>38~102±0.794

>102~203 +1.588 -0.794

2.钛管材的壁厚及其允许偏差

在原国标基础上对钛管材可生产厚度进行了拓展,增加了5.0mm及5.5mm两种规格的厚壁钛管材,即较原国标增加了D>40~50mm、t 4.0mm,D>50~60mm、t 4.5mm及5.0mm,D>60~80mm、t 5.0mm及5.5mm,D>80~110mm、t 5.0mm及5.5mm厚壁规格。壁厚允许偏差与原国标等同,与ASTM B861-06a标准完全一致。

3.钛管材的长度及其允许偏差

根据钛管材生产设备实际能力,参考GB/T3625-2007标准,将原外径>15mm的组距划分为壁厚≤2.0mm及壁厚>2. 0 mm ~4.5 mm两类,分别对应不同的可生产长度,这样更为合理。

本标准按定尺长度划分长度允许偏差,比原国标略有加严。

4.钛管材的弯曲度及其允许偏差

钛管材的弯曲度维持原国标指标要求,与ASTM B861-06a基本等同。

5.钛管材的不圆度及壁厚不均

与原国标完全一致。

6.钛管材的力学性能

参考美标对原国标TA1、TA2牌号的力学性能指标进行了修订,修订后与美标一致;增加了TA3、TA8、TA8-1、TA9-1力学性能指标和TA10钛管材屈服强度指标,其中TA8、TA8-1、TA9-1力学性能指标与美标相应牌号完全一致,TA3抗拉强度高于美标;较国标提高了TA10钛管材抗拉强度指标,修订后TA10抗拉强度及屈服强度指标较美标略低;TA9抗拉强度指标较美标及原国标均略高。本标准与原国标及ASTM B861-06a力学性能对比情况详见附表。

7.钛管材的工艺性能

增加了TA3、TA9-1工艺性能考核指标;

在原GB/T3624-1995的基础上增加了钛管材弯曲试验的要求,弯曲指标与ASTM B861-06a一致,需方可根据需要选择进行;

在原国标基础上调整了TA10水压试验压力值(将原GB/T3624-1995中对于TA10钛管材水压试验的S值的规定由取抗拉强度的40%变为取相应规定非比例延伸强度最小值的50%);并规定了TA8、TA8-1、TA9-1牌号的水压试验指标。本标准中所有牌号水压试验指标与ASTM B861-06a中相应牌号一致。

对原国标压扁试验的压板间距H计算公式中e的取值进行了适当调整,即参考ASTM B861-06a标准按外径值将钛管材划分为小于等于25.4mm及大于25.4mm两档,其e的取值分别为0.04和0.06,这样考核更为科。本标准中规定的压扁指标与ASTM B861-06a一致(ASTM B861-06a未对Gr12及Gr17的压扁试验作规定,而本标准亦参考其它牌号对其相应牌号作了规定),同时参照ASTM B861-06a标准的规定,在原国标基础上增加了“对于D/t<10的钛管材进行压扁试验时,在钛管材内表面相当于“6点钟”和“12点钟”的位置产生的裂纹应不作为拒收的依据”的规定。

鉴于国内实际应用需求,将水压(或气压)、压扁及弯曲试验规定为需方要求并在合同中注明时可进行,即与原GB/T3624-1995一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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